平均积点在3.0以上的学生通过自学或者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某门课程,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或本学期该课程等同课程的期终考试,考试成绩在80分或B+以上(含80分或B+),可准予免修,成绩以“P”计入成绩大表。未获准免修的课程成绩不计入成绩大表中。英语、“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不能申请免修。
免修申请一般应于前一学期16、17周提出,并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办(新行政楼B327),学校在审核其是否具有免修资格之后,会在新学期第一周之内组织统一免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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